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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每户面积是多少?超出会怎样?宅基地面积政策解读

喜天下建筑设计 10356阅读

宅基地一般指的是农村宅基地,它是农民朋友赖以生活的地基,近几年国家一直在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比如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规定等。如今城市房价越来越贵,很多年轻人选择回乡建房,那么在《土地管理法》条文中,农村宅基地每户面积是多少?超出规定标准会怎么样?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全面解读2020最新宅基地面积规定政策,希望对大家在农村建房有帮助。



农村宅基地每户面积是多少?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由于各地区的标准不一样,所以宅基地的的标准面积也是不同的,下面给大家介绍几个省份的规定面积。

1.河北: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

2.山西:平川地上建住宅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山区薄地上建住宅最多不得超过266平方米。

3.北京: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4.天津: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m2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m2;人均耕地面积在667m2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m2。

5.宁波: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6.湘西:使用耕地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使用未利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7.三亚:使用农用地的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不得超过140平方米;使用村内空闲宅基地、老宅基地的,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注:各个地区宅基地面积标准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避免超建。


农村宅基地面积超出标准怎么办?

农村建房超出审批面积,要么是审批的时候直接不给通过,需要重新调整面积,要么就是按照标准交一定的费用,有偿使用超出部分的面积。对于总面积严重超标的,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

很多地区都有宅基地超出现象,一般超出标准面积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费用;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的标准收取;超出标准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

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方法

1.报建流程

由建房户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并加盖公章(部分地区为村委会初审)→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报市(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审批→镇政府收取建房费用,核发相关的《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农村建房户开工前必须先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竣工后,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2.报建条件

(1)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2)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3)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一般可以利用年度计划以及村镇建设的相关规划;(4)申报宅基地面积符合规定。



另外除了以上这些外,很多人关心农村宅基地建房超出是否一定会被拆除,其实一般建房已经办理合理好审批手续,有相关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针对面积超标的情况只要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补交一定费用,是不会被拆除的。但是,如果隐瞒面积超标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限期拆除。因此,对于超标面积,大家一定不要谎报隐瞒,如实报上,补交罚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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