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有什么规定?转让如何变更户主?
现在农村做什么都非常规范了,特别是建房,不同地区标准不同,我们知道现在农村宅基地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办法申请宅基地,因此就会想用转让的方式来获取,那么农村宅基地转让有哪些规定?要注意什么?一起来了解下。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规定
1、这六种情况转让无效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
(2)城镇居民购买;
(3)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4)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5)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6)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转让要具备5个条件
(1)须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即同村的村民间买卖才有效。
(2)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或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
(3)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随房屋一并转让才有效。
(5)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户主变更
1、变更条件
(1)户口必须在本村;
(2)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2、我国法律《房屋登记办办法》中第三十六条有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权利人就要在事实发生后或相关的法律文件生效后,申请房屋所有权的变更登记:
(1)房屋坐落变更的;
(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
(5)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以前没有实施土地确权时,农村宅基地转让都不符合规定,造成日后出现很多纠纷,因此为了避免出现纠纷问题,大家在转让宅基地时,一定要按照规定来,这样才能转让成功。